作者:辽宁省 点击次数:830 发布时间:2017-09-2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辽宁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针对第一批企业自主投档、专家审核归档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7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自主投档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7月16日。
二、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机产品需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 第5号)要求。
三、第一批未通过审核的产品,按照专家审核意见重新填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萍 刘戈
电话(传真):024-86545067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7月7日